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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奥润顺达一个月内收住建部门两张罚单

    2022-05-07 10:41:24 来源: 中国网

中国网财经5月5日讯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未对构配件进行检验,被罚10万元。处罚依据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处罚日期是2022年4月25日。

根据处罚信息,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是位于通州区玉桥街道的通州区东方厂周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一标段的外窗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单位。2021年12月29日北京住建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在该工程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该工程5楼外窗工程已于2021年5月12日、5月13日验收完成,未对三层玻璃(5+9A+5+19A+5)的外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进行复验,不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第6.1.3条第2项的要求;依据《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第4.1.1条中表4.1.1和附录A中表A.0.1,北京市属于寒冷地区,该工程5楼外窗工程未对传热系数、气密性能进行复验,不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2019)第6.2.2条第1款第1项的要求。该行为属于在施工过程中未对构配件进行检验的行为。

天眼查数据显示,2022年3月29日,河北奥润顺达窗业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被北京市海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罚款1万元。

关键词: 施工过程 质量管理条例 气密性能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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