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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公告,全资子公司安徽普利于近日收到安徽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颁发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告知书,经综合评定,安徽普利“原料药(环磷酰胺)”的生产和质量管理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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